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两岁小儿输液昏迷父母报警 医生当面撕处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14:47 云网

  患方认为是故意毁灭证据 院方辩解是写错了才撕的

  记者电话采访院方只听到“无可奉告”

  两岁半的小男孩因病住院,输液时出现昏迷症状,其母拨打110报警。没想到,当着家属和警察的面医生撕毁了临时医嘱单。事隔几天后,患儿因抢救无效死亡。虽然事情过去
了8个多月,但死者家属仍然认为患儿的死亡是因为院方诊断错误、注射针水失误导致的。

  死者家属:医生当面撕毁医嘱单

  昨日下午1时许,在昆明市西坝路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来自曲靖市会泽县乐业乡鲁珠村的农民王兆香向律师泣述了事情经过。

  王兆香在31岁时才有了惟一的儿子王国涛。去年12月30日,两岁半的王国涛出现感冒发热症状,今年1月1日,王国涛入住会泽县第一人民医院,初步诊断为支气管肺炎、高热惊厥、肺结核待排外。于是院方采取了一级护理、吸氧、抗菌、抗病毒,组织会诊进一步检查。

  “1月2日晚8时许,儿子输液时出现昏迷,我看到医生将针水提走倒掉,并在孩子身上抽了5次血,就与医生争吵。后来我打110报警,当着我们和警察的面,医生撕毁了一张处方。”拿着已撕毁、用透明胶带粘贴起的临时医嘱单,王兆香说:“这完全是医生故意撕毁证据,毁灭现场,严重违反了有关规定。”

  记者看到,这张被拼凑起来的临时医嘱单上,还清楚可见画了一个大叉。在另外一张复印的《接处警登记表》中写着“在双方争吵过程中,人民医院内儿科一名女医生将一张处方当场撕毁,被其家属捡起”。

  鉴定分析:诊疗行为符合医疗原则

  4月27日,曲靖市卫生局受理了王国涛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申请,并于7月23日作出了“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鉴定书《诊治概要》中写道:“经处理患儿未见好转,昏迷逐渐加深,屡屡出现危象,医方多次发过病危通知书并建议转条件更好的医院诊治,但均遭患儿家长拒绝,患方还签字拒绝给患儿作腰穿,使确诊更加困难。因治疗上的一些争议,患方与医方发生纠纷,患方于2006年1月2日20:20向当地110报警,经警方调解后,患儿继续留在会泽县第一人民医院治疗抢救。患儿终因抢救无效于1月8日7:10死亡。死亡诊断为:1·脑炎;2·心肌炎;3·高渗性昏迷;4·支气管肺炎;5·多器官系统功能损伤。死亡原因为呼吸循环系统衰竭。死后未进行尸体解剖。”

  针对死者家属提出院方撕毁处方一说,在鉴定书《争议要点》医方认为一栏中是这样写的:“医方撕了一张处方,是写错了才撕的,是合法的。”

  鉴定《分析意见》第二条为:“会泽县第一人民医院对患儿的诊治及抢救态度积极,诊疗行为符合医疗原则,未发现违反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医疗护理操作规范、常规的过失行为。”

  电话采访:院方只说“无可奉告”

  昨日下午,记者拨通会泽县第一人民医院医务科的电话,接电话的一男子听了采访原因后,只说了一句“无可奉告”就挂断了电话。

  王兆香说,她一直没有在儿子的《死亡通知单》上签过字,只是医院叫自已在一张白纸上写过名字。而且到现在为止,她也不知道儿子的尸体被埋在什么地方,这对鉴定结果的准确性有很大影响。王兆香说,云南省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已接受其申请,也将作出鉴定结论。(吕世成 姜琳玲)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