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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顶广告牌高度不得超过6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17:23 深圳晚报

  华强北商业街将实施“穿衣戴帽”工程改造

  屋顶广告牌高度不得超过6米

  本报记者汪仕林实习生邹惠琴刘一兵报道昨日下午,记者从福田区华强北设计方案审议会议上了解到,华强北商业街将实施“穿衣戴帽”工程改造,对众多广告牌进行梳理、
统一橱窗设计、规范建筑立面外观、设计港湾式停靠站,相关改造方案已经通过审议。

  根据华强北的商业特性,华强北片区“美容”整改方案有三个重点:广告梳理、统一橱窗设计以及规范建筑立面外观。广告牌的梳理将在尊重商家意见以及利益的前提下,基本保留商号以及原广告牌位置,但需按规定在色调、材质、规格上与华强北整体设计保持一致。国美、女人世界、赛格科技园等建筑的广告牌均需做相应的调整。另外,华强北的屋顶广告基本可得到保留,但必须统一规格尺寸,广告牌的高度需控制在6米以下。高层建筑的顶层广告则需通过有关部门审批。

  橱窗设计则根据地形以及商家具体情况有不同安排。在统一建筑立面方面,将取消在建筑立面悬挂广告牌,康乐大厦、工业大厦、经济大厦的所有立面广告均可得到保留,但广告牌位置将移至顶楼或2楼、3楼裙楼上,缩小面积。电子大厦、曼哈广场等则通过安装隔栅等措施统一翻新建筑立面。

  另外,港湾式停靠站以及统一站牌设计方案也最终确定了下来,华强北所有公交站台将按设计方案一次性施工。非机动车道将进行细节修补,如灯光绿化调整、座椅位置以及数量调整等,而机动车道则暂时不作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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