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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新城拆迁安置小区奠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17:23 深圳晚报

  体育新城拆迁安置小区奠基

  每户原村民按480平方米给予安置

  本报记者董谦报道昨天上午,在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举行的体育新城拆迁安置小区奠基仪式,意味着深圳市申办大学生运动会又迈进了扎实的一步。体育新城拆迁安置的400户
人家,共1089人将搬进这个小区。

  被拆迁安置的原村民,即截至2003年10月29日在公安机关登记在册并参加本村劳动分红的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原则上每户可以在安置小区中得到48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详情见本报8月3日报道)。多户原村民居住在同一栋房屋内的,原则上每户按建筑面积480平方米给予安置;一户原村民拥有两栋以上房屋的,每户安置480平方米外多出部分建筑面积以货币方式补偿。

  对于原村民外迁(出)户,截至《深圳市体育新城土地整备拆迁安置补偿办法》发布之日,原村民已不在拆迁范围行政区划的公安机关登记造册范围内(户口迁出),但在本次拆迁范围内有1999年3月5日以前建成住宅的,如没有享受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和社会微利房等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按原村民标准给予安置。

  对于非原村民的房屋,符合“两规”处理条件且该非原村民另无登记房产的,被拆迁房屋以一块宅基地(占地80~100平方米)建一栋房屋为一拆迁补偿对象,对每一栋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的,按“拆一补一”原则对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进行安置;被拆迁房屋面积大于100平方米的,安置建筑面积100平方米,超过部分的建筑面积以货币补偿规定处理。非原村民的房屋,不能按照“两规”处理的,或者按照“两规”处理后另有登记房产的,均按货币补偿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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