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以立法促环保五年间104名责任人受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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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17:41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
新华网山东频道8月17日电(记者刘宝森)从山东省政府获悉,过去5年是山东省出台环保法规最多的时期,以立法促环保的局面初步形成,此间,包括15名干部在内的104名责任人,因环保不力受到相应处理。 据了解,"十五"期间,山东省的环保立法占地方立法数量的8.83%。其中,山东省人大制定了《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
为将以立法促环保落到实处,山东确立了"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等专项执法行动,每季度开展一次全省范围的环保执法检查,对近6000家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处理相关责任人104人。其中,依据《山东省环境污染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对辖区内污染严重、长期得不到解决负有责任的15名分管县长、乡镇领导等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山东省表示,将在"十一五"期间制订更为严格、更具有操作性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创新环境标准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具有山东特色的地方环境标准体系,并通过建立环境犯罪案件移送制度,配合司法机关办理各类环境犯罪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