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准享受三峡优惠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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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8日03:26 大江网-江西日报 | |||||||||
本报讯记者何宝庆、实习生刘丽雅报道:记者8月15日从省发改委获悉:经国家发改委近日批准,三峡送至我省电价由每千瓦时0.3364元降至每千瓦时0.3106元,每千瓦时降了2.58分。在全国接受三峡电力供应的11个省市中,江西成为惟一获得批准享受这一优惠政策的省份。 据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经济社会迅速发展,我省全社会用电量逐年递增
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家计划安排,我省今年开始接受三峡电量,计划安排为7.7亿千瓦时,加上超发电量安排,今年实际接受三峡电量将突破10亿千瓦时。此次电价的下调,江西全年受益额达到2500多万元。并且,随着三峡发电机组的逐步投入使用,三峡电力对我省的供应量还将逐年递增,至三峡机组全部投运后的2010年,国家安排我省接受三峡电量为63.5亿千瓦时,加上超发电量的安排,2010年起,我省实际接收三峡电量将达70余亿千瓦时。 据省电力部门介绍,我省对接三峡供电的500千伏输变电“八站十线”工程是目前全省最高电压等级的输变电工程。该工程“十五”时期开工建设以来进展顺利,部分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已投入运行,全部工程将在“十一五”期间建成投入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