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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出台新规 行人交通违法下周起可扣发个人奖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8日03:30 东方今报

  8月21日起,在郑州市闯红灯的行为将与个人奖金、工资、所在单位的文明称号挂钩。《郑州市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昨天正式出台,8月21日起实行。

  《办法》规定

   普通违法处理更合理

   在《办法》出台前,郑州市文明办和郑州市公安局曾发布过一个征求意见稿,规定对违反交通法的一般行人,交警可以用“看宣传片”、“举小红旗”、“单位领人”等方式进行处理。这些措施出台后,市民从法律和人性的角度提出了质疑。4个月来,郑州市文明办听取了各个方面的意见,十几次易稿,将征求意见稿中有争议的措施进行了修改。

  “看宣传片”、“打小红旗”等处罚措施,《办法》已改为:违法情节轻微的口头警告;情节较重的处以5元~50元罚款;拒绝或无法交纳罚款的,扣留非机动车或者执勤民警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教育的方式由民警自己掌握。

  对征求意见稿中“低保人员、下岗工人交通违法与相关待遇挂钩”的规定,《办法》提出对这些人要从人性化角度出发,以警告、教育为主。

  《办法》同时规定,郑州市公安局要重点加强标志标线、合理规划调整人行横道等静态交通管理。

   违法5次扣全年文明奖

  相对于一般行人处理方式的众多修改,原来一直强调的“个人交通违法与文明评先、奖金挂钩”的原则保留了下来,并更加明确和细化。

  《办法》中,“挂钩”的对象是全郑州市各级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和所属员工。“挂钩”方式有两个。

  第一,从个人第二次全年因交通违法被记录起,所在单位开始扣发当事人2个月的文明奖。如果再有第三、第四、第五次,扣发奖金的月份将依此增加为5个月、8个月和12个月。

  《办法》同时建议驻郑部队、中央驻郑及省直机关单位参照以上方法,将所属员工与个人精神文明评先、文明奖挂钩。

  第二,从下周一起,公安交警部门会以适当形式将个人违反交通法的行为备案并抄告所在单位。抄告的条件是单位员工年内违法次数累计10人(次),或违法人数超过员工总数的10%。

  如果文明单位年度内被抄告3次,市文明办将提出警告建议,如被采纳,按照规定,单位全体职工将停发因获得文明称号而得到的1年浮动工资或奖金。如果抄告达到4次,单位的文明称号将被取消。

   《办法》释疑

  个人“株连”单位合适吗?

  郑州市文明办有关负责人解释,“个人交通违法单位受罚”是依据省、市《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及《评选管理办法》的内容制定的。如果一个单位的员工存在大量的交通违法现象,说明该单位的交通文明创建活动开展不力,员工整体素质不高,文明单位考评时这项指标的得分就应该受影响。同时,将“交通违法”纳入精神文明评先的“一票否决”,这实际上是对解决行人交通违法难题的一种探索。

  外地人交通违法怎么处罚?

  《办法》对郑州市民和外地来郑人员的处罚一视同仁。

  未成年交通违法怎么处罚?

  不满14周岁的行人交通违法,不予处罚。学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将被纳入操行评定。

  抄告会不会侵犯个人隐私?

  对于个人交通违法行为,公安部门抄告的形式不会大张旗鼓,仅通知单位主管文明建设的负责人,再由负责人登记并通知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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