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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附加费酝酿与油价联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8日04:54 东方早报

  燃油附加费多次延长征收期,并且增加了征收额度;航油进销差价改革政策出台……一系列措施的出台,仍然没能削弱国内航空公司整体亏损的尴尬。

  民航总局局长杨元元16日晚在深圳参加翡翠航空开航仪式前接受上海东方早报记者采访时透露,为了扭转目前的不利局面,民航总局正在研究如何与国际油价接轨,建立油价与燃油附加费联动的模式,采取更为灵活的举措为航空公司减负。

  对于航空公司而言,这绝对是一个福音。

  数次调高

  我国曾在2000年至2003年征收过燃油附加费。2004年4月,根据相关规定,机票价格被允许在基准价的基础上最多上浮25%,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同时被明令取消。

  好景不长,仅仅过了一年多,由于油价上涨,航空公司相继发布预亏的信号,“燃油附加费”又重新打在了每一张机票上。发改委及民航总局联合下发通知,在去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国内航线征收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的航程收取每人40元,以下则收取每人20元。

  而这仅仅是燃油附加费重新登场亮相的开始。

  随后,国际油价高歌猛进,燃油附加费征收截止日期又延长到今年3月31日。然而,在征收截止日期前一天,燃油附加费再次调整,800公里以下航线由每位旅客20元调整为3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由每位旅客40元调整为60元,涨幅达50%。执行时间暂定为2006年4月10日至10月10日。

  但是这次调整后,航空公司的抱怨依然不减。国内三大航空集团多次向民航总局申请提高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国内航线800公里以内征收增至50元,超过800公里征收增至100元。目前尚未得到正式批复。

  酝酿接轨

  昨天记者又得到消息,海南航空已向各代理商下发通告:原定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的征收期限将于2006年10月10日(航班日期)到期,但目前在民航总局尚未下发新的文件之前,10月11日以后国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将按正常费用征收。此举暗示了燃油附加费征收不可能戛然而止。

  昨日,杨元元向上海东方早报记者透露,正在研究用更为灵活的办法取代这样一次次的硬性调整,即与国际油价接轨,建立油价与燃油附加费联动的模式。

  但杨元元并未明确该政策的研究进度,只是告诉上海东方早报记者,正在征求各方意见,并逐渐实现接轨。

  形同虚设的8%

  民航总局也首次在航油采购成本上为航空公司松绑。今年4月1日,民航总局的《航空煤油销售价格改革方案(试行)》正式开始实施,根据新方案,内地航空公司与供油公司可以基准价为基础,在8%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具体进销差价。方案实施后,航空燃油每吨的进销差价由统一的每吨480元调整为最低下调到230元,最高上调到590元的基准价。航空公司和中航油再根据当地机场的基准价协商上下浮动不超过8%。

  但是8%却形同虚设。杨元元对上海东方早报记者说,双方并未在8%的浮动幅度上达成任何共识,只能按照调整后的基准价执行。民航总局的新政最终变成了另一种版本的统一定价。

  事实上,由于中航油垄断的体制至今并未改变,航空公司在谈判中处于劣势。此前,一位东航高层人士就曾透露,多家航空公司与中航油有关负责人曾磋商浦东机场的航油价格,希望能够在每吨230元的基础上下调8%,但中航油方面则希望上调8%,经过利益双方的协商,最终决定暂时保持每吨230元的基准价不变。

  归根到底还是中航油的垄断。但杨元元面对这一敏感话题,笑而不答。民航总局副局长杨国庆曾告诉上海东方早报记者,民航总局也希望打破中航油的垄断,但这是一项相当复杂的工作。航油市场的改革,并不是民航总局一家可以决定的。目前,中航油集团公司已划归国资委管理,而民航总局只是行业的监管部门。

早报记者 贺宁 周浩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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