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老板骗来两美女强迫她们卖淫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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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8日06:49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秦健 通讯员 魏永洪)忠县一男子冒充公司老总“高薪”将两名江西女子骗到重庆,以年薪7万元的优厚待遇让两女子卖淫遭拒后,遂控制两女子人身自由迫使其卖淫。昨日,忠县法院对该县首例强迫卖淫案作出一审判决,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高薪招来两美女
今年3月初,32岁的忠县男子周某在深圳认识了江西女子袁某和林某,见两女子年轻漂亮,周随即向两人谎称自己在重庆开了一家公司,想聘用两人接电话,并承诺每月各给付工资3000元。3月25日,周与妻子秦某将袁、林两人骗至忠县县城,4人同住进某招待所的302号房。 迫使两女子卖淫 将两女子骗到忠县,周某随后向袁、林“摊牌”:要她们卖淫,并承诺对她们的吃住全包,每人每月给500元零花钱,年薪7万元,两女子当场拒绝了,周某夫妻在房间里守住两女子寸步不离。 3月27日,在周某和妻子的威逼下,林无奈随秦某来到某大酒店,与嫖客罗某发生了性行为。28日,在周的安排下,罗某来到该招待所与另一女子袁某发生了性行为,罗某为此付给秦4000元。4月3日凌晨,趁周某夫妻熟睡,林某偷跑出招待所向忠县警方报了案,民警赶到现场将周某抓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