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人员8月起调高取暖补贴和洗理费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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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8日10:12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齐欣)记者昨日从唐山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了解到,按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冀劳社2006〕15号文件要求,唐山市从2006年8月起,对在市社保局发放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冬季取暖补贴和洗理费进行调整。 企业退休人员冬季取暖费补贴从2005年冬季取暖期执行,由原来每人每年36元调整为每人每年450元。由于2005年取暖费补贴36元已于2005年11月随基本养老金发放,所以这次
企业退休人员洗理费纳入统筹,由原来每人每月4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0元,原由企业负担的6元洗理费今后企业不再负担。统筹内提高的洗理费,对于2004年底前退休的,从2005年1月补发到2006年7月;对于2005年后退休的,从领取基本养老金当月补发到2006年7月。从2006年8月起退休人员洗理费随本人基本养老金正常发放。 各县(市)区的企业退休人员的此项费用也将按此标准陆续进行调整补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