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为避税二手房假“赠与”公证增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8日10:15 天津日报

  本报讯(记者梁素梅通讯员呼进功)自8月1日起出售二手房需缴纳个税,个别市民便想出避税新招,采取假“赠与”的方式逃避税款,“赠与”前纷纷到公证处进行公证,近日河西区公证处拒办十余起类似案件。

  一位家住河西区陈塘庄下河圈的老者与一中年人来到河西区公证处,老者自称:“我是他的表舅爷,我有一套房想跟他办‘赠与’,我们还从老家、单位和居委会都开来了证
明,请你们给我们办个公证吧……”在审核了初步材料并询问几个问题后,公证员认为两人的亲属关系无法成立,当即拒办了这位老者的公证申请。

  据河西区公证处负责人介绍,国家规定二手房交易中统一征收二手房个人所得税后,由于办理“赠与”后的缴费较低,所以一些人为了逃避二手房个人所得税,遂想用“赠与”公证的办法进行交易。目前,公证人员掌握的基本原则是,凡是申请人双方能够证明他们之间的直系亲属或近亲属关系者,且经过公证人员调查核实后,在有关利益人全部到场的情况下,才给予办理房屋“赠与”公证,其他情况一律不予受理。为此,在做好当事人解释工作的基础上,截至目前,河西区公证处已经拒办了十余起“赠与”申请。

  责任编辑:张乐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