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航空公司调整政策:10月10日后照收燃油附加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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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8日10:23 青年时报 | |||||||||
中新社8月18日电 据北京晨报报道,尽管现行燃油附加费实施标准将于10月10日截止,但17日从国内最大的电子客票代理商游易网获悉,各航空公司已悄然调整政策,10月10日之后燃油附加费照常收取。 事实上,在民航总局尚未下发新文之前, 航空公司已自行采取了措施,10月11日以后国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将按原标准征收,国内航段在800公里以外收取60元,800公里以内
网络查询,显示其他航空公司的燃油附加费也照常征收。 至于民航总局对10月11日以后的燃油附加费是否提高征收标准,国内航段是否突破100元,尚无确实的官方消息发布。(彭岚兰) 来源:中新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