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欲与施分进合击 国民党拟“修法”降低弹劾门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8日11:02 中国台湾网

  人民网8月18日电前民进党主席施明德发起的“百万人民倒扁”运动声势飞涨,国民党拟另辟战场、分进合击,给施明德火力支持。据了解,国民党党中央正思考修改台“立法院”“职权行使法”,回归台湾“宪法”,让“弹劾”不限于“总统”犯下“内乱或外患罪”,循“宪政”途径反制陈水扁。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百万人民倒扁运动”昨天已突破五十万人参与,国民党
高层坦言,国民党不能缺席,否则会在“倒扁”运动被边缘化,但又不能直接加入,削弱“倒扁”运动的正当性。

  据了解,一个多月前,亲民党要推动“弹劾”案时,马英九态度较保留,认为不用“法律”事证、仅追究政治责任的罢免案都无法成功,何况“法律”要求更严格的“弹劾”案。不过,经由施明德的刺激,马英九态度已稍见转变,推动“弹劾”案的可能性已大幅增高。

  根据台湾“宪法”增修条文规定,台“立法院”提出正副“总统”“弹劾”案后,声请台“司法院”大法官审理,“经‘宪法’法庭判决成立时,被‘弹劾’人应即解职。”但台湾“宪法”层次并未明定“弹劾”适用范围,只规范全体“立委”二分之一提议、三分之二决议,即可声请审理。

  但台“立院”职权行使法对“立院”“弹劾”有限制,唯有正副“总统”“犯内乱或外患罪”,才能提出“弹劾”。由此,部分台湾法界人士认为,若“弹劾”也采相同限制,等于与刑事追诉重复规定,“弹劾”将失意义,在“法理”上有商榷之处。

  因此,蓝军幕僚认为,除了“修法”回归“宪政”原理外,党团也可考虑声请“释宪”,让“弹劾”权的行使范围有所依据。

  据指出,台“高检署”查黑中心即使掌握“国务机要费”的事证,最后受限于“宪法”对陈水扁刑事诉究的规定,势必无法起诉阿扁。若台“立法院”能适时“修法”,可及时接手检察官的调查结果,在“立法院”发动“弹劾”程序,与施明德群众运动“分进合击”。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