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至7月抽查长春33.8%镶钻饰品不合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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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8日11:06 新文化报 | |||||||||
本报讯(记者 张林林 通讯员 金达) 从5月初至7月中旬,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了对长春市经营金银饰品(镶钻)企业的抽查,共抽查经营企业88户,检测镶钻饰品186枚,合格为123枚,不合格率为33.8%。 检查中,钻戒石重标称值与实测值最大负偏差为0.136ct(克拉),其中香港瑞豪珠宝、骏洋珠宝、宝丰珠宝等15家企业,其钻戒石重的标称值与实测值负偏差均大于0.01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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