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禁止个人承包中小学食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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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8日11:26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武汉8月18日消息 (记者王志刚) 为确保中小学生秋季开学后食品卫生安全,湖北省教育厅、卫生厅联合发文,禁止由个人承包中小学校食堂。 按文件精神,学校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一是要严格食堂承包的准入制度,中小学校食堂原则上不得实行承包,对实行承包的食堂要实行学校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管理制度;二是严把原料采购关;三是要加强对各个生产环节的管理;四是要严格上岗培训和健
另外,卫生行政部门将加强对学校食堂卫生许可证的管理。教育部门要保证寄宿制学校和规模较大的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保健人员,规模较小的学校应配备兼职保健教师或有专人负责学校卫生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