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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票据诈骗8000多万元 北京一公司总经理被判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8日11:40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据新华社北京8月17日电(记者李京华)犯票据及金融凭证诈骗罪的单杰,日前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同伙王峥以犯票据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据法院介绍,今年43岁的单杰原任北京爱斯维斯温泉康健中心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北京金通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王峥现年38岁,原任北京金通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法院查明,1997年10月至12月间,单杰以支付高息为诱饵,将北京华联
机电技术装备公司的钱款分别骗存至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朝阳区支行英家坟分理处人民币1049万元、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朝阳支行八里庄分理处人民币500万元。后单杰伙同他人,使用盖有伪造的财务章、法人名章的华联机电公司的转账支票、电汇凭证,将这家单位在上述两家银行的存款共计人民币1540余万元骗出。此外,单杰伙同王峥将中国集邮总公司的钱款骗存至中国农业银行朝阳支行英家坟分理处。2000年12月至2001年8月间,单杰伙同王峥使用盖有伪造的集邮总公司财务章、法人名章的转账支票、汇票,将集邮总公司在上述银行的存款共计人民币6900余万元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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