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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漠视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权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8日13:34 大众网-农村大众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有30余所民办打工子弟学校,因为没有达到办学标准,被有关部门一纸通知取缔了。在新学期即将到来之际,原本在这些学校就读的1万多名农民工子女面临失学之忧。

  北京市现有40万名适龄入学的流动儿童,他们之中半数已在公办学校就读,公办学校的接收能力已经饱和,另外20万名儿童只得进入民办打工子弟学校读书。现在的问题是,
关了“没有达到办学标准”的打工子弟学校,公办学校又接收不了,难道让这些孩子就此失学不成?

  农民工的子女当然享有受教育的权利,这种权利任何部门不能以任何理由剥夺。为什么那么多农民工的孩子到打工子弟学校就读?显而易见,农民工的子女不是不想去与城里人的孩子共同就读,而是去不了,去不起,而打工子弟学校敞开校门欢迎他们,相对较低的各种收费,也让收入不高的打工者支付得起。由此来看,受到打工者欢迎的打工子弟学校,不是给教育添了乱,而是解了忧,是帮助政府解决了一个涉及很多低收入人群切身利益的大问题。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感谢、帮助、支持打工子弟学校,提供资金,给他们发展的空间,帮他们完善各种管理制度,逐步提高教学质量。这是关怀、爱护农民工的一大善政,是各级政府部门不容推辞的责任。因此,对待打工子弟学校,像海淀区那样把30多个民办打工子弟学校一关了之的做法不可取。这种只图自己“清净”,不管成千上万个农民工子女失学之忧的做法,是对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利的漠视,是对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的推卸。

  目前,全国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已近2亿人,他们的子女受教育的权利如何实现,实在是一个不容回避的大问题。现在看来,政府在这方面的投入欠账很多,很多农民工子弟还难以上学,甚至不敢上学。这个问题如不很好地解决,影响社会和谐,不利于千百万农民工子女的成长,影响中华民族整体素质的提高。

  各级政府和部门对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应当引起高度重视,把它作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协调发展的大事来抓,从投入、政策、人员各方面给予切实扶持,让每一个进城农民工的适龄入学子女都能有学上,都能上得起学。

  (新华社北京8月1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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