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作人员一律要“下”出租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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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8日14:54 新民晚报 | |||||||||
人民日报日前,四川省政府出台《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开始全面清理整顿出租车行业,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以个人或子女、亲属名义采取入股合资、合作、挂靠等形式参与出租汽车经营的,必须在9月底前全部办理清退手续,逾期未办理或徇私舞弊、继续私养“黑车”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川省此次整顿将重点清理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查处和打击有组织的“黑车
四川省政府纠风办副主任狄志军告诉记者,把城市客运市场作为一种资源有偿出让本无可厚非,在成都,一个出租车经营权要40多万元。但某些权力部门或个人利用权力介入市场,以不正当的方式低价获取经营权,对正常市场秩序造成很大冲击,还有部分权力部门或个人利用手中的权力养“黑车”或做“黑车”的保护伞,从中渔利。目前,四川省正在对国家工作人员以子女、亲属名义参与出租车经营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登记,拒不退出或徇私舞弊继续参与的,一旦查实,将严肃处理。(梁小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