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拟推行公众责任险 网吧意外伤亡最高赔1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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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8日18:36 城市晚报 | |||||||||
本报讯(实习记者 隋胜伟 实习生 梁莹/报道) 昨日,记者获悉,吉林省网吧管理协会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决定于2006年8月在全省网吧内推行公众责任保险及财产保险,以有效保证网吧和上网人员都无后顾之忧。据了解,今后上网人员在网吧内出现意外伤亡,最多将可以获得1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 本次与网吧管理协会合作的大地保险公司承诺,将对参保的网吧负以下责任:网吧
大地保险公司负责人介绍,网吧参保所需支付的金额标准将在9月初制定完毕。对于小的赔案,他们保证在3年内赔付,对于相对较大的赔案,保证在7年之内赔付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