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吉林拟推行公众责任险 网吧意外伤亡最高赔1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8日18:36 城市晚报

  本报讯(实习记者 隋胜伟 实习生 梁莹/报道) 昨日,记者获悉,吉林省网吧管理协会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决定于2006年8月在全省网吧内推行公众责任保险及财产保险,以有效保证网吧和上网人员都无后顾之忧。据了解,今后上网人员在网吧内出现意外伤亡,最多将可以获得1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

  本次与网吧管理协会合作的大地保险公司承诺,将对参保的网吧负以下责任:网吧
的参保财产因火灾、爆炸、空中运行物体坠落造成的损失以及保险事故原因引起的施救费用,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在参保网吧的经营场所内,因经营者的疏忽、过失、意外事故或火灾、爆炸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网吧经营者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在保单列明的赔偿限额内,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供水、供热、供气管道爆裂,自动喷淋系统故障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经公安部门确认属实,有明显盗窃痕迹的盗窃损失,保险公司也负责赔偿。

  大地保险公司负责人介绍,网吧参保所需支付的金额标准将在9月初制定完毕。对于小的赔案,他们保证在3年内赔付,对于相对较大的赔案,保证在7年之内赔付完毕。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