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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几部门联合发布近期各区县能耗情况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8日21:15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8月18日消息(记者黎政祥 实习记者朱慕南) 近日,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表了《北京市各区县2005年及2006年上半年能耗情况公报》。

  《公报》指出,2005年,北京市能源消费量为5521.9万吨标准煤(以下简称标煤),比上年增长7.4%,万元GDP(现价)能耗为0.80吨标煤,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下降3.9%。

  按地区测算,首都功能核心区的能源消费量为582.83万吨标煤,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10.55%,万元GDP(现价,下同)能耗为0.34吨标煤;城市功能拓展区的能源消费量为2825.27万吨标煤,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51.16%,万元GDP能耗为0.90吨标煤;城市发展新区的能源消费量为1666.39万吨标煤,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30.18%,万元GDP能耗为1.36吨标煤;生态涵养发展区的能源消费量为359.25万吨标煤,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6.51%,万元GDP能耗为1.17吨标煤(参见附表1)。

  2005年,北京市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量为2440.7万吨标煤(按当量热值计算),万元增加值(现价)能耗为1.50吨标煤,按可比价计算,同比下降8.5%。

  2006年上半年,北京市能源消费量为2830.0万吨标煤,比上年同期增长4.0%,万元GDP(现价)能耗为0.80吨标煤,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同期下降7.0%。按地区测算,首都功能核心区的能源消费量为286.10万吨标煤,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10.11%,万元GDP(现价,下同)能耗为0.31吨标煤;城市功能拓展区的能源消费量为1424.92万吨标煤,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50.35%,万元GDP能耗为0.88吨标煤;城市发展新区的能源消费量为879.55万吨标煤,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31.08%,万元GDP能耗为1.41吨标煤;生态涵养发展区的能源消费量为165.40万吨标煤,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5.84%,万元GDP能耗为1.12吨标煤(参见附表2)。

  2006年上半年,北京市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量为1201.1万吨标煤(按当量热值计算),万元增加值(现价)能耗为1.49吨标煤,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下降1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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