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行政诉讼案“一把手”须出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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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9日01:38 新晚报 | |||||||||
据新华社杭州电 从今年9月1日开始,在杭州的行政官司中,行政“一把手”将站到被告席上。记者从杭州市政府了解到,《杭州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暂行办法》近日出台。 该《办法》规定,行政机关的行政诉讼案件一年在5起以上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不得少于2起;10起以上的,不得少于3起。该行政机关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达到3起以后,可以由本单位行政副职代为出庭应诉。应当由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案件行政首长确有正当理
据介绍,行政首长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出庭应诉;因未依法应诉、举证等导致行政案件败诉而且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后果的;未自觉履行法院生效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赔偿调解书的,将由政府或检查部门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