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网吧意外伤亡最高赔1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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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9日01:58 重庆晚报 | |||||||||
本月起,吉林省网吧管理协会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决定在全省网吧内推行公众责任保险及财产保险,今后上网人员在网吧内出现意外伤亡,最多将可以获得1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 据悉,网吧的参保财产因火灾、爆炸、空中运行物体坠落造成的损失以及保险事故原因引起的施救费用,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在参保网吧的经营场所内,因经营者的疏忽、
网络编辑:孔祥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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