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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网吧意外伤亡最高赔1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9日01:58 重庆晚报

  本月起,吉林省网吧管理协会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决定在全省网吧内推行公众责任保险及财产保险,今后上网人员在网吧内出现意外伤亡,最多将可以获得1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

  据悉,网吧的参保财产因火灾、爆炸、空中运行物体坠落造成的损失以及保险事故原因引起的施救费用,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在参保网吧的经营场所内,因经营者的疏忽、
过失、意外事故或火灾、爆炸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网吧经营者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在保单列明的赔偿限额内,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供水、供热、供气管道爆裂,自动喷淋系统故障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经公安部门确认属实,有明显盗窃痕迹的盗窃损失,保险公司也负责赔偿。据城市晚报

  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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