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监测乙脑疫情历城区列入首批监测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9日02:03 舜网-济南时报 | |||||||||
时报8月18日讯(记者 范俐鑫 实习生张海宁)省卫生厅今天发布信息,我省将对流行性乙型脑炎(以下简称乙脑)进行监测,并确定传染病法定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乙脑病例或疑似病例,城市将在12小时以内及时上报。 据悉,我省是乙脑流行区,60年代发病率曾高达50/10万以上。1986年我省将乙脑疫苗纳入儿童计划免疫,此后报告病例逐年减少,近年发病率控制在0.5/10万以下。
省卫生厅要求,省内如果发现乙脑病例,应按照网络直报要求尽快报告,城市必须在12小时以内,农村必须在24小时以内报至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此外,为开展乙脑的综合监测研究工作,我省首次设立济南市历城区、淄博市淄川区等6个监测点为省级监测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