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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博客告博客案昨天开审未出结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9日02:24 重庆晨报

  据新华社18日电18日,中国首例博客告博客案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开庭审理,21岁的被告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历史系的02级学生张明到法庭为自己辩护,此案引起社会广泛兴趣。

  原告沈阳在浏览网页的过程中,看到了许多关于贬低自己人格的文章,均用了极其恶劣的词语对自己进行侮辱和诽谤。经确认,发表这些文章的是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历史
系的02级学生张明,他在2005年至2006年间,以秦尘为网名在网上发布了大量针对沈阳的文章,并已在网络上广为流传,有高达数十家网站已经转载。

  沈阳将张明和北京博客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一并告上了法庭,并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赔偿其精神损失费10000元人民币,并向其公开赔礼道歉。

  “我已就此事向沈阳公开道歉,且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张明在法庭上说,由于自己家庭经济状况不佳,无力承担沈阳所诉的损害赔偿。

  被告北京博客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认为,在监管上不存在任何过错。

  由于原告沈阳不同意调解,法院决定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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