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水器切勿超期使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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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9日03:55 山西晚报 | |||||||||
许多城市发生伤人事故,太原市消协发布警示 本报8月18日讯(记者李雅丽)今日,太原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今年第6号消费警示:注意电热水器使用安全,勿超期限使用。 近来,我国许多城市发生了多起电热水器漏电伤人事故,事故原因主要为:部分家
太原市消协特别指出:当经营者获知消费者家庭不具备安全用电条件时,应拒绝销售、安装电热水器。 太原市消协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电热水器时要注意:已购买电热水器且正在使用中的消费者,要认真了解电热水器的使用说明,清楚家中接通电热水器的电线规格是否符合容量要求;插座型号性能是否匹配、是否防水,有无接地装置。 需要购买电热水器的家庭,首先要了解卫生间电源配置情况,查看有无安全接地装置,地线、插座等是否合格适用,在充分了解了上述情况后,再选购电热水器。 在选择和购买时,消费者要多了解所选购电热水器品牌的具体安全保障措施。在对自家用电环境不确定的情况下,建议优先选购带有良好安全技术和防环境漏电装置的热水器。消费者应了解电热水器的安全使用期限,杜绝超安全期限使用。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勾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