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可拒缴无公示费用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9日03:59 京华时报 | |||||||||
江西三部门规范高校收费 据新华社电高校开学在即,江西省物价、教育和财政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对高校收费中的问题进行规范。三部门明确表态,大学生可以对未经公示的任何收费拒缴。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介绍,新学年开始,任何高校的住宿费只能按学年或学期收取
针对开学新生将大量进入校园的情况,三部门还规定,为方便学生学习和生活,在自愿前提下,高校可以替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相关费用,但各校不得强行统一收取代收费,也不得在学生缴纳学费时合并收取,并应及时据实结算、多退少补,不得在代办收费中加收任何费用。 江西省教育厅再次提醒,各高校必须按照本通知和相关规定,将经过三部门审核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学生和社会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未经公示的收费,学生和家长有权拒缴并向主管部门举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