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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查证明高莺莺系跳楼自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9日03:59 京华时报

  内裤上精斑系其父高天虎所留

  据《广州日报》报道18日上午,襄樊市新闻办在武汉市举行“高莺莺死亡事件”新闻发布会,通报复查结果,公安部专家、复查组副组长董煜华向媒体通报了复查结果———高莺莺是跳楼自杀死亡,且有证据证明其精神不正常。高莺莺父亲高天虎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及伪证行为,涉嫌构成犯罪,已被襄樊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复查组副组长董煜华介绍了复查情况。他表示,经过近一个月的全面调查,现场复勘、侦查试验、物证检验等工作认定:高莺莺系跳楼自杀死亡,高莺莺内裤上的精斑系高天虎所为,高莺莺死亡事件与他人无关。

  董煜华公布了如下调查结果:

  第一,现场复勘证实现场痕迹是人跨越栏杆钻窗翻出踩踏窗框形成。他同时还现场通过PPT给记者进行了演示,表示现场窗户玻璃完好,窗框护栏上没有厮打反抗等动作形成的痕迹,证明此处没有挣扎和搏斗的迹象。

  第二,法医检验证明,死者是生前有意识的情况下坠楼死亡,可排除意外坠落和外力作用坠落。

  第三,至于高莺莺的裤子拉链为何拉开原因,董煜华说,侦查试验证明,死者是站在窗檐上跳楼,高处可导致死者衣服拉链崩开。

  第四,调查高莺莺事发前活动过程,当晚事发时段未发现有叫喊、呼救、打斗等异常声响,也未见到异常的情况发生,可排除他人杀害。

  第五,调查走访证实,高莺莺有精神异常表现。董煜华说,“复查组调查走访高莺莺高中时的班主任、数学老师、校工、邻居韩某某以及同学赵某某等反映,高一下学期,高莺莺上课时经常注意力不集中,目光呆滞,自言自语,严重时在课堂上莫名其妙地叫、说话、笑。学校发现高莺莺有精神异常情况且症状严重,要求她的父母带她治疗以后再来上学,高莺莺自此辍学。”

  第六,经公安部鉴定,高莺莺内裤上的精斑系高天虎所留。董煜华说,今年45岁的高天虎,1983年因无故殴打他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这是高天虎的初步的情况。公安部物证检验报告2006年3837号的鉴定结论表明,高天虎提交的内裤上的精斑系高天虎所留。

  第七,高莺莺之死与孙楚寅儿子无关。针对有媒体报道高莺莺之死与襄樊市原市委书记孙楚寅儿子有关,董煜华昨天也给予正面回应,高莺莺死亡事件与他人无关。

  高莺莺案件回放

  2002年3月15日23时33分,老河口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洪山宝石宾馆报警,该宾馆女服务员高莺莺跳楼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接警后,老河口公安局侦查和技术人员随即赶到现场和医院去查看了现场和尸体,并对有关人员进行了询问。

  3月16日上午,侦查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了勘验,法医对尸体进行了体表检验,同时对死者的伤势、衣着情况及现场局部沉积物证情况进行了拍照鉴定,认定高莺莺系跳楼自杀,并当场导致其死亡。

  16日下午4时,老河口公安局特意向高的亲属通报了勘查、现场尸检和调查情况,解答了高莺莺亲属提出的疑问。高的亲属提出由宾馆赔偿20万的要求,宝石宾馆以高莺莺是自杀为由,予以拒绝。老河口市公安局对双方调解未果。

  董煜华说,当年7月17日10时许,高莺莺的亲属组织数十人把尸体抬到宝石宾馆三楼大厅,设置灵堂、摆放花圈、播放哀乐、燃放鞭炮,大批群众围观造成交通堵塞。

  18日下午6时,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经老河口市领导研究决定:老河口市公安局调集民警70余人、武警10人将高莺莺的尸体强行运到火葬场。后因老河口市委、政法委、公安局反复做工作,死者亲属同意在给予4.9万元经济补偿的情况下火化尸体。当晚9时,尸体由死者亲属自行安排火化。

  此后高天虎分别以其女高莺莺被持枪犯罪团伙奸杀和被人强迫卖淫而跳楼自杀等几种说法而多次到全国人大、国务院、国家信访局、国安部、全国妇联等国家机关上访。

  公安部关于死者死因意见

  根据死者家属提供的四张照片,公安部作出物证检验意见书,对高莺莺死亡原因作出五条分析意见:

  意见一死者口鼻外耳道比较明显和骨折等严重头脑损伤。双侧头骨骨折损伤外轻内重,符合高处坠落的现象。

  意见二死者口鼻、右外耳道大量出血,现场血光面积较大,提示其出血较大,双大腿挺直、肿胀,头部右耳朵处有淤血,右下颚角有皮肤出血斑,结合口鼻周围呼吸造成喷洒血迹分析,死者坠地时心脏仍在跳动,并有呼吸能力,说明高莺莺系生前坠楼。

  意见三死者双大腿畸形改变,双腿骨多段骨折,而皮肤未见损伤。提示其坠落时首先是双脚着地,下肢有支撑动作,才能造成这种骨折,说明坠落时死者有意识存在。

  意见四事发期间,不是她的工作时间,现场也没有她的工具,结合90厘米高的护栏和窗户的间距等客观情况,可排除死者意外坠楼的可能。

  意见五死者有下颚、右眼角、右耳后损伤系高度坠落形成的附加伤,右下腹部表皮脱落,具有方向性,没有明显收缩反应,系死后伤。手腕部颜色较深,没有条形反应,不应是勒死、掐死。死者身上没有明显的抵抗伤和反抗伤,衣扣脱落和崩开是高坠时的常见现象。结合死者衣服没有明显撕裂脱落分析,可排除他人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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