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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SK-Ⅱ” 遭罚款还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9日04:49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胡眉岩 冯璐 见习记者 夏佳)昨日,董聿煜、徐光杰两人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被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分别判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因为两人明知其销售的SK-Ⅱ化妆品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化妆品后,仍继续销售该商品。

  董聿煜从2003年开始销售SK-Ⅱ化妆品,2004年,成都徐氏化妆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徐光杰成为董聿煜在成都地区的主要代理商,2004年12月6日,成都徐氏化妆品有限公司销
售到眉山某购物中心的SK-Ⅱ化妆品被工商部门认定为假冒宝洁公司的产品,此后,董聿煜又向成都、重庆、达州等地销售假冒的SK-Ⅱ化妆品金额共139700元。徐光杰设在贵阳某商场的专柜也仍继续销售库存的剩余假冒SK-Ⅱ化妆品,销售金额达4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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