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妈妈5楼抛婴入狱3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9日07:34 扬子晚报 | |||||||||
只因担心生孩子会被单位开除,20岁的张卫仙在厕所生下一名男婴后,将他从5楼厕所的窗户扔下。昨天下午,上海闸北区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卫仙有期徒刑3年。 厕所产子扔出窗外 张卫仙是云南人,在上海一家饭店做服务员。今年2月26日中午,正在饭店工作的张
辩解怕丢饭碗 由于该大楼是饭店的职工宿舍,事发时只有张卫仙一人在宿舍,很快,警方便初步将其确定为婴儿的亲生母亲,并于次日对张实行取保候审。今年7月,闸北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张卫仙提起公诉。庭审中,面对检察院的指控,张面无表情地辩解,根本不知道自己怀孕了,且婴儿出生时已死,把其扔下楼,只是为了避免被单位开除。 故意杀人被判徒刑 闸北区法院认为,张卫仙漠视生命,故意非法剥夺所生男婴生存的权利,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但考虑到她涉世未深,因年轻无知未婚先孕,生产时又孤立无援,在产后虚弱的状态下,失去理智抛扔所生婴儿,可视为情节较轻。(据新民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