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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要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2小时内上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9日08:11 潇湘晨报

  本报讯 长沙市人民政府日前出台了《长沙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简称预案)。据悉,预案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监测、预警、报告等制度作出了具体规定,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并设置四个相应预警级别。

  预案规定,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卫生、农业、商务、粮食、畜牧、教育、环保、公安、宣传、财政和监察等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协管部门,并成立重大食品安全
事故应急指挥部。预案还规定了监测、预警系统及报告制度,区、县(市)政府有关部门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通报。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与事故有关地区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和市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有蔓延趋势的还应当向其他地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通报。

  预案还建立了举报制度,

食品安全事故举报电话:0731—2255315,亦可登录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cssfda.gov.cn)“在线举报”栏目直接提交举报投诉信息。

  于吉 李晔 邓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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