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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少女致残男子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9日08:23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本报讯(石中原邢二辉郜征)一青年男子强奸一女孩致其五级伤残,被抓后又寻机脱逃,他的6名亲属不但不协助抓捕,反而联手资助其逃匿。日前,涉及强奸、脱逃和窝藏罪的7名被告人,被阜阳市中级法院分别依法判处刑罚。

  被告人马彪,今年26岁,临泉县张新镇张集村农民。2003年11月25日下午五时许,马彪将一16岁女孩冯某拉至路边草地里,用拳头击打冯的头面部,并对冯实施强奸后逃走。
经鉴定,冯某构成重伤属五级伤残。作案后马彪姐夫王乐华骑摩托车送马彪逃跑。

  2005年9月16日经人检举,涉嫌强奸的马彪在家中被抓获。当天夜里,马乘看守人员熟睡之机,从桌上拿到手铐、脚镣的钥匙脱逃。在逃跑的路上,马彪6名亲属在明知道其已被抓捕又逃跑的情况下,先后借钱给他助其逃走。

  阜阳中院对该案审理后判处马彪死刑,赔偿受害人损失3.8万元;其6名亲属以窝藏罪被判有期徒刑二年或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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