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保险参加社会实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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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9日08:46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8月18日讯(通讯员晁永强记者王法艳)在社会实践中如果遭遇意外伤害,学生最高可获得13.8万元的经济赔偿。日前,在学校出资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陪伴”下,青岛科技大学20个重点团队的200多名大学生“分布”在全国各地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据介绍,今年青岛科技大学首次出钱为200多名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青岛科技大学为学生购买的这份保险的期限为10天,因为学生参加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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