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政府新闻办通报 高莺莺系跳楼自杀身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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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9日09:35 金羊网-新快报 | |||||||||
●高莺莺跳楼与精神异常有关 ●高天虎向公安机关提供的高莺莺内裤上的精斑为其本人所留 ●高天虎诬告陷害及伪证行为涉嫌构成犯罪,已被立案侦查
新快报讯(欣华)备受媒体关注的“高莺莺死亡事件”复查工作结束。8月18日上午,襄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复查情况:高莺莺系跳楼自杀身亡。高天虎向公安机关提供的高莺莺内裤上的精斑为高天虎本人所留。 2002年3月15日晚,老河口市宝石宾馆女服务员高莺莺跳楼,送院抢救无效死亡。老河口市公安局调查认定,高莺莺系跳楼自杀身亡。事隔4年,某杂志发表《高莺莺之死九问》等报道,对其死亡提出种种质疑。 联合复查组审核了高莺莺死亡事件的案卷材料,复勘现场,对尸检过程及尸检意见进行了审核,对有关人员进行了全面调查取证,认定高莺莺系跳楼自杀身亡,不存在他人加害。高莺莺有精神异常表现,其跳楼与精神异常有关。 此前,高莺莺的父亲高天虎一直声称其女高莺莺是被奸杀的,并保存有高莺莺死亡时所穿的内裤,上面留有精斑。经检验,精斑为高天虎本人所留。高天虎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及伪证行为,涉嫌构成犯罪,已被立案侦查。 (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