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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藏“手枪式”打火机属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9日09:35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记者黄琼)日前,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张永强介绍,凡外形、颜色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相同或近似,并且其尺寸介于该法规定的枪支尺寸的1/2和1倍之间,但不具备枪支性能的物品,可以认定为仿真枪。收藏仿真枪构成违法。“手枪式”打火机应认定为仿真枪,玩具枪虽不属于仿真枪,但其外形、颜色不得与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相同或相似。

  (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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