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站“闹砸”首例被拘留12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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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9日09:45 每日新报 | |||||||||
新报讯【记者邢珊刘峦通讯员邢东祥郭琪麟】日前,本市地铁1号线发生了试运营以来的首起治安违法案件。一名男子醉酒后乘坐地铁寻衅滋事,不仅刻意损坏地铁站设施,还打伤地铁站务人员。市有关部门再次向市民呼吁:乘坐地铁一定要遵守《天津市轨道交通管理规定》的要求,文明乘车。 8月17日下午4点左右,在地铁客车上进行服务的地铁管理人员在列车行驶至营口道
下午4点15分左右,该男子在土城站下车,下车后突然转身用脚猛踢地铁车门和安全门,并刻意损坏地铁站内设施,造成消防栓玻璃及护墙板下方铝扣板脱落。地铁站务人员立即上前阻止,却遭到该男子的殴打,一名年仅19岁的女站务员被其踢倒在地,造成双膝软组织挫伤,另外一名男站务员被其当场将眼镜片打碎。此时,公交分局地铁陈塘庄治安派出所民警及时赶到,将该男子制服,并押送至派出所接受审讯。 经调查,该男子邓某家住本市,今年二十多岁,其体内酒精含量超标,属于醉酒滋事。目前,邓某因寻衅滋事、殴打他人被处行政拘留12天,并将赔偿伤者及地铁站的相应损失。 <责任编辑:张焱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