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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海事法院裁判文书再获好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9日09:56 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

  近日,据广西区高院通报,全区法院裁判文书评审组随机抽查区高院和16个中院民事判决书142篇,经过严格评审,评出优秀裁判文书46篇,其中抽查北海海事法院判决书6篇,5篇被评为优秀, 1篇被评为良好,优秀率达83%,占全区优秀民事裁判文书的10.8%。自2001年以来,在全国、全区法院系统裁判文书评比活动中已有15篇裁判文书分获一至三等奖。该院主要做法是:

  一、院领导的高度重视。裁判文书是向社会公众展示法院文明、公正司法形象的载 体,集中体现着法院的司法水平。为此,该院自1999年9月成立之初,院领导就把裁判文书改革作为司法改革的切入点,以最高法院和区高院公布裁判文书为蓝本,吸收各兄弟法院裁判文书的经验,通过几年不断的实践和总结研究,初步形成了具有海事审判特色的裁判文书写作规律。去年,廖少昆院长上任不久,就对近几年生效裁判文书的质量进行调查研究,对裁判文书的制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确保裁判文书质量。

  二、制订《海事裁判文书制作细则》,以制度规范裁判文书的标准样式。为了统一裁判文书制作标准,确保裁判文书制作有章可循,该院组织人员对近年来生效的裁判文书进行全面的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教训,制订了《海事裁判文书制作细则》,规范了裁判文书的制作流程,对促进裁判文书规范化制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严把裁判文书审核签发关。针对自身成立时间不长,审判人员对海事审判还缺少审判经验的实际情况,为确保案件裁判的正确性,保证裁判文书的质量,该院规定主审人撰写完稿后,由合议庭成员认真审核,再交庭长签发。重大、复杂的案件由院长或主管副院长签发。

  四、严把裁判文书校对关。校对是裁判文书“出厂”的最后一道程序,必须严格把关。该院规定了校对程序:先由合议庭成员校对,然后由两名书记员校对,最后经庭长审核,再正式付印。由于严把校对关,该院裁判文书很少出现错漏现象,尤其是判决书,杜绝了校对章的使用,确保了裁判文书的严肃性和规范化。(苏维琳撰稿,姚中伟编辑)

  (北海海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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