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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名亲属资助凶手逃匿均领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9日10:4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阜阳讯青年男子马彪以极其残忍手段强奸16岁少女后致其五级伤残,被抓获后又寻机脱逃,马彪的6名亲属不但不协助抓捕,反而联手资助其逃匿。近日,主犯马彪及其6名亲属分别获刑。

  现年26岁的马彪,系临泉县张新镇张集村农民。2003年11月25日下午5时许,马彪返家途中遇到在榨油房外小便的16岁女孩冯某。马彪即拦住冯并将其拉至路边的草地里,用拳
头击打冯的头部,冯反抗时咬伤马的右手,马遂将冯的衣裤撕掉,并将其两只乳头咬掉。对冯实施强奸后,马彪又将冯某的下身撕咬裂伤后逃走。冯某经鉴定构成重伤,属五级伤残。

  作案后,马彪逃至其姐夫王乐华家,王乐华即骑摩托车送马彪乘车逃跑。2005年9月16日经人检举,涉嫌强奸的马彪在家中被抓获。当日夜,马乘看守人员熟睡之机,从桌上拿到手铐、脚镣的钥匙,打开后脱逃。

  在逃跑的路上,马彪打电话找其小孩的妗母张玉兰借钱,张又打电话告诉马妻孙影,孙在明知马彪已被抓捕又逃跑的情况下,仍安排张玉兰借款给马彪。马到张家后,告诉其逃跑的情况。后张借给马彪300元钱让其逃走。

  2005年10月初,潜逃至上海的马彪因无钱而找到暂住上海浦东区的姑姑马玉芝、姐姐马敏和表弟朱新杰。在劝说马彪投案未果后,他们资助马彪790元钱;当得知临泉警方到达上海时,马彪又安排表弟朱新杰为其借款1000元逃匿。

  法院近日依法判处马彪死刑,赔偿受害人损失3.8万元;判处犯有窝藏罪的孙影、马玉芝、王乐华、马敏有期徒刑各二年,张玉兰、朱新杰有期徒刑各一年。(石中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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