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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义务教育有标准 班主任每学年家访每学生不少于1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9日12:00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新华网广州8月18日电 谢苗枫赖红英 广东省教育厅近日印发《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标准(试行)》,对学校办学条件,学校管理、教育教学作出明确规定。小学的规模一般不少于6班,班额一般不超过46人;初级中学规模一般不少于12班,班额一般不超过50人。每个班级配班主任,每学年对每个学生家访不少于1次。根据标准,在办学条件上,学校须有独立的校园,生均占地面积,小学不低于18平方米,初中不低于23平方米。市中心城区小学不低于9.4平方米,初中不低于10.1平方米。学校不得与市场、医院太平间、易燃易爆危险
品仓库、加油站为邻。与化学、生物、物理等各类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防护距离的规定。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不得有游戏机室、歌舞厅、桌球室、网吧等经营性场所。据了解,每个教学班须配备班主任,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要主动保持与家长的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学生在家庭和社区的表现。学校要建立和健全班主任家访制度,班主任每学年到每个学生家庭访问应不少于1次,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与家长沟通情况,共同商量教育孩子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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