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醇汽油清净剂恢复加价 试行一年 每升加6分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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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9日12:0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讯为提高乙醇汽油使用的经济性,降低油耗, 省物价局昨天发文同意加油站8月15日起恢复汽油加剂加价政策,试行1年。 添加清净剂后的乙醇汽油零售价格在中石化、中石油确定的乙醇汽油零售价格基础上每升加价0.06元。
添加清净剂的比例根据产品性能科学测定,并符合国家及地方标准。推广使用乙醇汽油清净剂必须遵循自愿原则,应确保加油站有加清净剂和不加清净剂的两种油品供应,由用户自主选择,不得强行销售。各加油站公布乙醇汽油零售价格时,必须与清净剂分别标识,结算时单独开票,不得将清净剂价格混入成品油价格中。 价格部门将严肃查处成品油中未添加清净剂或不按规定比例添加清净剂,却收取相关价款的行为。(王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