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叫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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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9日13:08 竞报 | |||||||||
本报讯 (记者 崔鲸涛)即日起,党政机关不得利用职权或其影响,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搞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为本单位职工谋取住房利益,一律停止审批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项目。建设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近日联合发出《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叫停各类违规集资合作建房。 《通知》强调,已经开工建设的集资合作建房项目,房地产管理(房改)部门要会
另外,凡以集资合作建房名义搞商品房开发,对外销售集资合作建成的住房的,要没收非法所得,并从严处理有关责任人。 网编/正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