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旗”剧组毁国宝被罚两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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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9日13:50 北京晚报 | |||||||||
新华社杭州讯浙江丽水文物行政部门昨天对毁损丽水一国宝级石刻事件作出处罚:随意涂污石刻的《大旗英雄传》剧组被罚款2万元,该石刻所属仙都风景区管理处被罚款5000元。 据介绍,浙江丽水一国宝级摩崖石刻遭随意喷涂一事发生于去年5月。当时,广东强视影业传媒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投资的《大旗英雄传》剧组到仙都风景区拍摄外景时,因嫌“铁城”摩崖石刻影响镜头效果,剧组就在该石刻上喷了一种特殊的涂料,盖住了两个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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