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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与继母争遗产前妻上法庭讨旧债被套上双重官司的遗产风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0日00:45 哈尔滨日报

  本报记者 金镒

  结婚本是一件喜事,可31岁的小文却没这么幸运,因为嫁给张家才两个月,丈夫便因病去世,而这场打击还没有过去,她又被牵入了两起官司之中。

  小张的前妻叫潘丽(化名),她介绍,他们1984年结婚,有一个女儿,后来为了让
家里的生活条件好一点,小张开了一个玻璃加工厂。由于两人都比较有经济头脑,加上小张干起活来也比较勤奋、卖力,玻璃加工厂的生意是一天比一天红火。2004年,夫妻二人用攒下来的钱在群力开发区交了一套门市房的订金。但没想到在那年年底,夫妻关系一直不错的两个人竟然决定离婚。

  潘丽称,当时离婚出问题的主要是因为家里其他亲友参与了玻璃厂经营,产生了矛盾。小张和潘丽于2004年12月15号到公证处办理了离婚协议书,约定:1.双方离婚,小张给予潘丽补偿金人民币10万元整。分两次付清,付款方式是,第一次付5万元整,在2004年年末之前支付;第二次5万元整,在2006年1月1日之前付清。2.现购买的群力开发区的门市房,待付款办理产权证时,双方同意将该房产的产权落在女儿的名下,潘丽可以长期居住,可以出租,不可转卖、抵押。3.上述房产的产权证办理完毕,产权人为女儿后,潘一次性退还男方小张人民币10万元整。离婚后女儿随同小张共同生活。

  离婚后,小张当时没有能力支付潘丽5万元钱,就找来他的3个姐姐一起商量。最后姐弟4人签订了一个合伙经营协议。协议约定:玻璃加工厂法定代表人小张因与前妻离婚资金紧张,致使企业经营困难,急需人员、资金入伙经营。经协商,3个姐姐同意入伙共同经营管理。小张拿到这笔新加入的资金后,于2004年底,把5万元交给了潘丽。

  姐弟几个人一起张罗,玻璃加工厂又重新恢复了正常经营。小张在第二年认识了小文,两人于2005年10月15日结婚。两个月后,一直身强力壮的小张心脏病突发,于2005年12月15日去世。

  小张突然离去,一家人伤心不已时,却又被一纸诉状告上了法庭。原告是他的女儿、法定代理人前妻潘丽;被告为小张的妻子小文和小张的母亲。原告请求依法继承小张的遗产。

  就在张家人准备应诉时,又一起官司接踵而来。小张与潘丽离婚协议中约定的10万元补偿金分两次付情,而小张只给了5万元,现在他去世了,潘丽要求从小张的遗产中拿到5万元的补偿金。张家人坚决不同意支付剩余的5万元。

  今年4月11日,南岗区人民法院下达继承遗产案件的民事裁定书:原告小张的女儿与被告小文继承纠纷一案,已经立案,在该案审理过程中,被继承人小张前妻潘丽就分割其与张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提起诉讼,申请本案终止审理。因本案的审理须以该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裁定:本案终止审理。

  一位法律界人士分析,由于潘丽要求的那5万元必须从小张的遗产中支出,剩下的遗产才能进行分割,所以遗产纠纷案只能终止审理。而且张的女儿作为继承人有权继承张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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