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红伟获“模范检察官”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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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0日01:13 舜网-济南时报 | |||||||||
时报8月19日讯(记者 刘云)今天,最高检察院、山东省委联合召开命名表彰大会,授予我市长清区检察院女检察官孟红伟“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山东省委同时授予孟红伟“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今天上午的舜耕会堂,掌声阵阵。“生命的价值不在于活在世上多少天,而在于为人民做了多少事”,“病魔只会侵蚀我的身体,但决不能摧垮我的意志!用工作延续生命,
孟红伟是长清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综合科科长,今年39岁,在检察院工作21年先后18次立功受奖,2005年被评为“感动济南十大人物”,十大“山东好人”;2006年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并记一等功,被省检察院记一等功。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说,孟红伟是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也是新时期人民检察官的优秀代表,是检察机关的时代楷模。学习孟红伟要学习她胸怀大局,一心为民,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浓厚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切实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高丽指出,孟红伟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以执法为民的模范行为和无私奉献的崇高品格体现了对党和人民事业的无限忠诚,树立了新时期共产党员和人民检察官敬业、爱民、公正、自律的良好形象。张高丽要求全省各级政法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开展向孟红伟学习活动为契机,努力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会前,贾春旺、张高丽等领导亲切会见了孟红伟并进行了座谈。韩寓群、姜大明、赵春兰、高新亭、阎启俊、莫振奎、尹忠显、国家森、谢玉堂以及高检院宣传部部长郭兴旺等领导出席会议并参加了会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