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水情30分钟内上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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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0日02:00 舜网-济南日报 | |||||||||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山东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完善防汛抗旱应急机制,明确规定重要水情要在30分钟内上报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并特别强调,有关部门要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 《山东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针对的是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河湖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风暴潮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暴潮、地震、污染事故、
山东省在应急预案中规定,当河湖发生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加密测验时段,及时上报测验结果,雨情、水情应在1小时内报到省防汛抗旱指挥部,重要站点的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到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各类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立即上报省防汛抗旱指挥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