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少年骑抢被众行人抓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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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0日02:24 京华时报 | |||||||||
竟高喊在拍电视剧均被判缓刑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北京铁路局某机务段机车乘务员杨智丞指使不到18岁的女孩张丽(化名)和男孩刘磊(化名)骑摩托车抢劫刚从银行取出钱的妇女孙某。两人被众行人当场抓住后,竟称自己是在拍电视剧。前天,杨智丞被一中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张丽和刘磊分别被判有期徒刑3年并处缓刑。
2005年11月,26岁的杨智丞与尚在学校读书的张丽和刘磊商量,让两人去抢钱,并准备了作案工具。11月13日,杨智丞等3人来到宣武区珠市口中国工商银行寻找作案目标。下午3点多,杨智丞发现四十多岁的妇女孙某刚从银行取了1万多元钱,随即用电话通知了在银行外等候的张丽和刘磊。 于是,张丽和刘磊驾驶两轮摩托车追上孙某。刘磊用左胳膊勒住孙某脖子,右手拿着刀子顶在孙某脖子上,对她说:“站住!别动!把包拿下来!你走不了了!”张丽则用手夺孙某的包。这时孙某边喊边挥手,附近一个目击者也高喊:“抢劫!抓贼!”过路群众闻声上前将两人抓住。刚被抓时,张丽和刘磊竟高喊自己在拍电视剧,还指着马路对面说有导演在拍摄。但大家一看,马路对面根本没有摄像机,而且张丽和刘磊抢钱时的狠劲也不像在拍戏。于是众人将两人交给了宣武分局大栅栏派出所。去年11月25日,警方在通州区将杨智丞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3人均已构成抢劫罪,而且杨智丞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只是鉴于其抢劫未遂,才对杨智丞从轻处罚。张丽、刘磊因是从犯,而且未成年,所以法院对两人处以缓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