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照相馆丢失顾客珍贵照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0日02:24 京华时报

  被判赔精神损失5000元

  本报讯(记者傅沙沙通讯员崔亮)丢失了顾客送来放大的一张珍贵照片,伊梦奇照相馆被顾客告上法院。前天,昌平法院判令该照相馆赔偿顾客精神损失5000元。

  70岁的杨女士诉称,今年5月,她将去世30多年的父亲的照片送到伊梦奇照相馆放大
,但之后两次去取照片,照相馆工作人员不是说没洗出来,就是说锁在抽屉里暂时无法拿出。当她第三次去取照片时,照相馆工作人员终于向她道出实情———照片丢了。杨女士说,丢失的照片是其父留下的唯一照片,意义重大,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照相馆赔偿精神损失1万元。

  被告伊梦奇照相馆承认了照片丢失的事实,但怀疑该照片不是杨父唯一的照片,故不同意支付万元赔偿金。

  法院审理认为,照相馆丢失照片的确给杨女士造成一定精神损害,故作出上述判决。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