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想卖父亲房产未经老父同意惹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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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0日03:54 重庆晨报 | |||||||||
经人介绍,周某与个体户蒋某达成口头协议:蒋把自己父亲的一套住房卖给周,并把周某一家四口的户籍迁入至购房所在地。去年9月8日,周某向蒋支付了购房款2万元。 但是,由于蒋卖房未征得父亲同意,同时未能迁移周某一家人的户口。周以蒋违反承诺为由,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
梁平县法院认为,被告未取得其父的同意和追认,以口头协议方式,把父亲名下的房屋出售给原告,已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因此判决,买卖协议无效,由蒋返还周某的购房款2万元。律师点评 市律协民委会张世强律师:蒋某卖房主体不适格,属无权处分房产。房产过户需要产权人的书面协议,蒋某父亲不认可,卖房协议无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