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我娃 给你200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0日05:08 华商网-华商报 | |||||||||
“看到有人愿意把自己的女儿交别人养,而且还给巨额抚养费,我便一心想收养,没有想到落入了骗子的连环套,被骗了3840元。”家住西安的李女士说,她要通过法律手段从骗子那里讨回损失。 收养私生女信息附有公证号
西安的李女士今年7月在一份报纸上看到一则信息,称20岁在校生被富商包养私生一女,富商另有新欢,获400万赔偿,寻收养者,一次性付200万购房抚养费了断,后面还附有一个公证号和一个大连市的固定电话联系方式。 李女士家庭条件还可以,有一个儿子,想要个女儿,看到这则信息还有公证号,当时已回到老家重庆的她心动了。 第一骗:先汇790元“中介费” 李女士拨通了电话,一个自称刘娜的女子接了电话,转给自称小云的女子。据李女士说,小云的声音听起来只有20岁,电话中说孩子现在3个多月大,很健康,她想给孩子找一个好家庭。李女士问具体怎么办手续,对方说一切和刘娜联系。刘娜接电话后说自己是中介机构,要收790元“中介费”。 第二骗:再汇2050元“个税” 她汇钱半个小时后,刘娜称钱已收到,让李女士和律师联系。按刘娜提供的电话号码,一位自称为童(音)律师的人接听了电话,说领养手续和20万元定金支票都在他那里,按照规定要交2万的“个税”,见她真心想要孩子,让她只出2050元。这次李女士又给“林波”的账户汇去了2050元。 第三骗:再交1000元“转现费” “童律师”说钱已收到但告诉李女士说支票转账比较慢,让李女士耐心等待。过了两天,“童律师”说支票要转为现金,需收1000元的费用。于是在8月8日,李女士又给“林波”的账户打入1000元。 汇了钱后,下午李女士去查账户,20万还是没有到账。这时,她感觉事情有点不对头,就给“童律师”打电话,但电话要么没有人接,要么接电话的人便说“童律师”外出了。打刘娜的电话,也是没有人接。 这个时候李女士才确定,自己被骗了。李女士说自己非常后悔,不该轻易相信这样的“好事”。她向大连警方报案,对方要求她在户口所在地报案,她向西安警方报案,西安警方说她是在重庆被骗的,很难侦破。她说如果可能,自己要去大连使骗子受到应有的惩罚。实习记者王小博本报记者彭坤田雨杰 ■新闻链接 据了解,国家对公民收养子女有严格的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及《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必须无子女,同时收养人要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关系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无效,由收养登记机关撤销登记,收缴收养登记证。严禁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