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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出台实施意见 公交应与小区同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0日06:28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于丽娟 通讯员黎云 报道:因为新建小区无配套的公交场站,结果公交车无法在小区“扎根”,难以解决小区居民出行难;公交枢纽站另作他用,使得公交车线路越开越长……针对此类问题,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

  意见要求,年底前,湖北省各地要制定出公共交通专项规划,明确城市公交场站用
地范围;公交场站用地要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公共交通专项规划中确定的停车场、枢纽站、首末站等公交设施用地,非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机场、火车站、居住小区、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等重大建设项目,应将公交场站建设作为项目的配套设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

  此外,道路行车要对公交开“绿灯”,通过建立城市公交专用道或公交优先单向、逆向专用道的道路系统,保证公交对道路的专用或优先使用权;武汉等市要建立公交出行查询系统……种种“利好”将让乘客以后能够享受到快捷、舒适、便利的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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