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单上多算24瓶啤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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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0日08:15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8月19日讯(记者姜瑞胜实习生孙瞳)“原本喝了30瓶啤酒,可结账时账单上竟记成了54瓶。”今天,林先生等人致电本报称,昨晚6时许,他和朋友来到闽江路福满佳粥店就餐。“当时我接过菜单大吃一惊,我们喝了30瓶啤酒,上面竟记成54瓶,多收了96元钱。”张先生认为是饭店故意趁其饮酒后多收钱,便气愤地向饭店提出交涉。最终经协商,总共413元的就餐费他们付了330元。对此,该饭店宫经理表示,记账的女服务员刚来不久,发生这种事完全是服务员粗心所致,事后店方向顾客道了歉,并给其打了折。对此,市消费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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