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金言:不留"口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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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0日09:20 沈阳网-沈阳今报 | |||||||||
背景事件建设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三部委18日联合发布《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要求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一律停止审批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项目。(8月19日《中国青年报》) 实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后,为尽快改善城镇居民住房紧张的状况,国家相继出台了一些政策,鼓励职工通过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含集资合作建房),租赁住房
除以集资建房名义行福利分房之实外,此中的另一种不正常现象就是,部分单位的职工在已经拥有一套住房情形下,依然参与单位组织的集资建房,以极其低廉价格购得房屋产权后上市出售,转手赚取多达数十万元的差价。这样的现象同样超出了国家曾经鼓励城镇职工集资合作建房的初衷,已经异化为一种赤裸裸的商业性质的谋利行为。 就像意在鼓励节约的“四菜一汤”规定被部分官员异化一样,旨在解决城镇职工住房问题的鼓励集资合作建房政策,也被一些党政机关有意曲解与利用。应该看到,现在许多地方已经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给予住房补贴,并缴纳了住房公积金,所以再留这样的政策口子不但已无必要,而且事实上容易成为一些单位利用权力谋取私利的借口,所以理应对停止审批党政机关集资建房一刀切,以彻底杜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行径在住房改革领域内的出现。 | |||||||||